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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小说二十家”之七:李知展研究

2023-01-26小说大全133

“河南小说二十家”之七:李知展研究

“河南小说二十家”之七:李知展研究

消费主义是现代性的驱使因素之一,也正是现代性的重要影响之一,两者互相推动。在全球消费主义盛行而经济发展并不均衡的今天,消费主义使人物化,每个人都要面对商业社会带来的冲击,以至于脱离乡土文明,走向城市的人的苦难是普遍存在的,去性别化的,他们在与过去的剥离中寻找狭窄的生存空间。“命运”式悲剧在人性堕落和符合商业化的精明狡黠的催化下,变得空洞且不可信。除此之外,维持家庭关系原有的血脉和亲情之间,被迫带入了消费主义这一经济因素,造成人伦纽带逐渐松动,最终导致家庭关系的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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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主义原本是在社会物质极大丰富前提下产生的,但乡村内部物质和精神的时间差并没有影响人们采取新方式思考和处理人与物的关系。传统中人和人的关系也被人和物的关系被替代,变得简单、易改、不够持久,不够深刻。“市场逻辑”成为为人处世的指导原则。消费主义影响下的村民争取消费不仅仅是满足实际需求,而是在追求之初立下的目标,即远超于实际,是一种被社会刺激下的欲望,且永远无法满足。简单的物质需求是可以被一定量的劳动满足,但其内心的消费欲望远高于实际劳动所得。不仅如此,当周围的环境皆倾向于更高的消费水准时,自身的物质欲望水涨船高,为实现这种超前消费,必须牺牲或者交换原本可以在低消费水平环境中维持的人际关系,亲属朋友并不再以爱来维持,而以是否能带来利益为标准进行取舍。

李知展作品的主要题材毋庸置疑是乡土,作为出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的作家,其乡村写作与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乡土作家有很大程度不同。上世纪九十年代,尤其是2000年后,商业化城市化的影响使物欲日渐细化,且凸显为消费主义。作为当代乡村,经济和上层建筑之间又存在一定时间差,小说中的人物对于物质利益的渴求已经合理化常规化。这一过程中消费主义是一条无法被忽视的诱因,它对人的诱惑并没有被城乡界限隔离,相反,在城乡界限逐渐模糊的当代,消费主义脱掉被警戒的外衣轻松渗透。消费主义日渐凸显的明显趋势触动成长于其中的李知展,而他又以敏锐的觉知,将某些乡村里常见的情节添加别样滋味,物质正在消解乡土内核的现状也一并呈现。

在李知展的小说里,苦难属于每一个人。当然,优秀小说家的作品中,文本里几乎没有任何一个角色是完全幸福的,每个人背负着不同种类和不同程度的苦难,聚集在一起就是人类历史成长中的苦难。之所以在这里提及去性别化,首先是因为李知展小说中原本很明显的性别意识:介于女性“第二性”的属性,这一性别意识集中体现为李知展对当代乡土女性苦难的识别。传统乡村社会中,女性挨打是常态,女人对此痛不欲生,但绝对不会觉得不公平,反抗者更是少之又少。而在当代乡村,经济能力远落后于符合消费主义的语境,李知展赋予其人的意识和思想已经紧随消费主义高度发达的道德追求。女人对于家庭暴力是不满的,容忍不过是为了用这一苦难等价换取什么,可能是社会语境对她的包容,也可能是得以维持看似完整的家庭,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对女性物化的坚持。

女人被打是乡村普遍存在的情况,“别人打老婆大多雷声大雨点小,显显脾气,摆摆威风,摔个盆砸个碗,骂一顿揍几拳,吓唬吓唬,老婆相应地哭号几声,有个样子,也就过去了。”曾经这一情节在乡土文本中的呈现可能是一笔带过,但李知展则详细且真切地描写了女人被打的过程,“柴狗不是,那是真打,如逢敌军,短兵相接,血肉纷飞。四朵也反抗,寡不敌众。真的,男人打起来虎虎生风,四朵脑袋嗡嗡的,密集的踢、踹、扇,四朵总感觉是很多人向她围攻。平日里这个狗一样夹着尾巴没出息的小男人,只有在打她时,才焕发光彩,蓬勃生动。”在社会竞争中身处劣势的男人获得的屈辱感,在打女人的过程中被释放,女人的悲惨是他们得以找回尊严的途径。这种性别意识的征服和压制,带有明显的现代性性别话题意识。不仅如此,家暴带给女人身体和精神上的创伤是永恒且不断更新的。李知展小说中一部分女性可能还没有意识到摆脱婚姻也许是走向不被挨打生活的开端,而另一部分女性则认为婚姻不过是一个被重复的困境,当鬼爷问四朵,你还会嫁吗?四朵并没有坚定地回答,她心里清楚,婚姻对她来说是火坑。这不是四朵一个人的觉醒,是她站在无数个被打的四朵的肩膀上看到的女性未来。

但起码这些女性角色都拥有了一个共同的反抗姿势,即:弑夫。可身单力薄的女人本就无法抵抗丈夫的暴打,又如何能单独完成弑夫呢?在这种情况下,她们需要依靠其他男性来帮助自己完成这项壮举。而这些男性帮助她们的前提,不只是单纯身体爱欲上的沉浮,更是内心深处对相似经历的认同,即去性别化的苦难认同。

小说中认同女性苦难的男性,往往同大多数女性一样地位低下,并且长时间受社会和家庭挤压。他们家庭贫苦,性情温和,有韧性,有耐心,又善良包容,且象征男性力量体现的身体也出现不同程度的孱弱和缺陷。鬼爷、刘小个的职业都是常人不乐意提及的,鬼爷的“独”并不是一种高贵,而是在乡村中的边缘化身份。刘小个有类似的职业,寡言少语,依旧不被乡亲邻里待见。尤其明显的是陆卫平,瘸腿,身体虚弱,从小像个女孩子,在暴虐的父亲和冷漠的社会中,他强迫自己强大,当目睹夏青苗悲惨处境时,认同便顺理成章。在符合消费主义语境的现代性中,男女平等是一定的。不过李知展小说中的男女平等,并不是基于高水准经济发展之上主动要求的同等权利,而是苦难中,男女同样处境的被动理解和认同。

其中最直接且最有说服力的去性别化认同是母子认同。如果说陆卫平对夏青苗的帮助是有男女爱慕部分的驱动,那他对母亲的守护,以及手刃父亲则是标准的去性别化认同。他从出生起就目睹母亲在父亲的家庭暴力中艰难度日,又因为父亲对他也长久无理施暴,导致陆四清成为他和母亲共同的仇人。如果在《红鬃烈马》中,这对母子之间的苦难认同中消费主义的男女平等并不够直接,那《碧色泪》中母亲对何无心的呵护则直接讽刺了消费主义对他人的侵蚀。

母亲终于爆发出来,将面前的瓷碗摔到地上,碎成一地云烟:“老大你家孩子放在老家我带时你可曾给过一回奶粉钱?老二你县城的房子首付的六万块是谁出的?晴晴你的大学学费是怎么来的?”母亲拉过何无心,“都是你们这看不起的傻子兄弟一回回跟人家当孝子哭出来的血泪钱啊……”母亲说,“你爹这五六年的医药费不说,端屎把尿秽物清洗你们谁做过一次?”

孩子、房子、教育,这些现代文明消费观念渗透在了一个经济条件并不宽裕的乡村家庭。当代乡村的完全开放刺激人对消费的渴望,人物欲的膨胀远远高于自己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又有没有人愿意对消费做出退让,委屈自己,那就只能榨取别人来换得消费满足,也正因为是榨取别人,这种贪婪便更无止境。如此说来,作者把何无心设置为一个天真的傻子,尤其能说明精致的消费主义下人的高度精明,只有傻子才会顾念感情,无私奉献。而改嫁又冒着生命风险一生再生的母亲,在小儿子的苦难中看到了弱小悲剧的集合,她的这段独白,无疑是对消费主义掷地有声的控诉。

无论是鬼爷与四朵、何秀英与刘小个的暧昧男女关系,还是何秀英与陆卫平、何母与何无心的母子关系,获得苦难认同的前提是“性同生育的剥离,从而获得快感,女性就此获得自治性,这样,她们才可能同男性达成一种纯粹关系。纯粹关系剔除了权力的控制性因素,它使双方——无论是异性双方还是同性双方——在性和感情方面处在平等的位置,双方都获得一种自制能力。这种个人的自治性可以有效地控制自我在关系中的个人空间界限,同时也能对对方保持尊重,并意识到对方的发展潜力并不对自己构成威胁。”双方都是在物质竞争中处于劣势的人群,更能彼此体谅。消费主义带来的性别平等以变异的方式提前进入乡村。

李知展鲜明的性别意识和对身份地位的敏感,一则来自于现代文明中对男女平等的强调,一则不可避免的受到消费主义语境中女权被过度强调和渲染的影响。他的小说中,婚姻和爱情对女人的挟持已然不是终身的,读者总能从情节的细节安排中发现另外一种可能,这就形成了婚姻的现代性。毕飞宇说婚姻是现代性的替罪羊,男女关系作为小说中吸引读者的命脉常驻情节,其任务之重由来已久,乡村中去性别化的苦难认同建立起来的男女关系,是消费主义在物质贫乏之地所展露的端倪。

离开乡村,去往城市,是所有乡村年轻人的共同人生道路,对于他们而言,在成年、教育、婚姻、工作等人生路口思考到底是留下还是离开未免显得多此一举。我们清晰地感觉到,李知展笔下的年轻人,对乡土没有足够的依赖和难以割舍之情,土地本身也已然失去了对年轻人的捆绑力,脱离和抛弃可快速完成。正如文本中多处呈现的,从乡村到城并不困难,道路一般不遥远,一辆小推车、自行车,即可抵达,无需跋山涉水,“城市”因为地理位置的不遥远也变得不在神秘。这种地域界线上的模糊就是在证明城乡意识的模糊,在人们的认知里,消费水平一样,即社会地位一样,人可以通过消费证明自己已经达到想要拥有的社会地位,人因为“消费”拥有了“自信”。与此同时,城市的迅速发展急需大量知识和劳动力,从乡土走出的年轻人可以通过获取文凭和出卖力量换来落脚城市的机会。可乡村原生家庭无法在城市复制,家庭成员便分散为个体,自立门户,在全新的消费过程中,可凭借高水平的消费在城市建立新家庭,开启新人生。与上世纪不同,2000年以后的进城人员,不再因为文凭、技术、劳力,拥有分配工作、房屋等特惠待遇,人的生存空间完全自由,消费领域极度膨胀,乡村年轻人一跃开始面对全球最领先的消费理念,并且相信自己也可以实现。

消费主义原本是当社会和个人拥有殷实购买力的基础之上产生的过度购买,这中间本身允许存在一定程度的断裂、沟壑、不同步。但对乡土长大的年轻人来说,物质基础和消费欲望之间的跨度之大,远远超出了安全范畴,这将导致其人生格外艰难,但即便如此,仍没有人想过离开城市,更不可能放弃在城市拥有中等甚至高端的消费能力(无论哪种都远高于他本身的经济能力),以此证明一个城市人的身份,改变所谓的命运。

传统“命运”式悲剧是一种受无形的力量驱使,无法躲避,无可奈何,无能为力的人类结局。而李知展小说里年轻人的悲剧,以及由年轻人导致的原生家庭的悲剧并不是被动无奈,而是一种明显且主动甚至某种程度上自知的选择。在物质和消费主义的诱惑下,不少人拿原生家庭与其交换,尤其是年轻人,在他们身上看不到犹豫和彷徨,而是对消费主义一往无前的坚定和贪婪。爱情和亲情覆灭的悲剧,虽然看起来重复相似,但绝对不是命运驱使下的趋同,而是自我主导。“命运”式悲剧在消费主义之下被宣告破产。

林志良对于自己的婚姻和未来,是有自主选择权的。至于他最后的悲剧,读者对于他“试图反抗过”并不买账,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浅尝辄止,在物质享乐上丝毫不能委屈自己的青年人。爱情的甜蜜、知心的爱人、还有未出世的孩子,统统不能让他为物质退让。林志良的无奈丝毫无法获得同情。

凭借本身的能力,就算才华不太出众,也能在城里找一份工作,但他觉得当市场调查员拉不下脸,面对那些老板的吆喝,更是难堪。“可林志良优裕家庭里长大的,哪经受过这份委屈,当下就将调研单甩了,不干了。”“后面他还做过教育培训、公司文案,甚至是保险推销员、派单员,哪一个都不好干,皆不长久。仅一点,城中村握手楼阴暗潮湿的环境,以及那份嘈杂,他就受够了。林志良自小独门独院,居则喜静,睡眠浅,有个风吹草动就被惊醒,再睡就困难重重。可隔壁的同事们呼朋唤友,打牌到半夜,吵闹粗口,壮怀激烈,再吆三喝五去烧烤摊夜宵,睡几个小时起来洗把脸,白天仍生龙活虎的。林志良顶着被连续缺觉折磨出的满脸躁色,神经衰弱,黑眼圈浓厚,只能一边杀意四起,一边深切地感叹:还是这帮劳动人民的孩子耐操啊,生活的盐碱浸泡,林志良都快要淹死了被腐蚀了,他们却洗热水澡似的。林志良叹口气,认清了自己的能耐。”

他的能耐是在环境优渥,物质殷实的基础之上去找夏青苗这样的漂亮女孩子恋爱,因为漂亮女性正是对他消费主义的一种满足。当他需要为所谓的爱情放弃物质享受时,他也不过是勉强支撑一下,做做表面文章。“行,你有爱情,能得很,可你也不小了,你的爱情,怎么着也得自己买单吧。从明天起,零花钱全断了。”如此撑了一个月,便弹尽粮绝。这才上演了自己在省城找工作住城中村的戏码。

所以当副市长的千金发挥自己对消费主义的崇拜时,林志良同之前的夏青苗一样成为被消费的物质,没多久,林志良订了亲。父母对这桩婚姻的评价是将来可以为儿子获取比父亲更高的职位,更大的权力。在副市长千金和林志良共同追求消费主义的道路上,林志良看似被前者“购买”,但林母所说的“值”能看得出来,林家在这场婚姻中获得了远高于家庭本身的消费能力的欲望满足。

“他曾试图挣开栅栏,转了一圈发现,还是栅栏里舒服啊。他和栅栏狼狈为奸、互相成全。”作者在文中对林志良命运的总结如此,从婚姻起初对夏青苗的不舍,到最后物质享乐带来的满足,他在半清醒半无知中似乎看清了自己,但也并不打算改变什么,一步高于一步不断向上攀爬的消费欲望着实令他舒服和满足。

如果他能吃苦,能在找来任何一份工作中坚持下来,他和夏青苗是不是就能有情人终成眷属?恐怕也未能如愿。婚后物质的挑战远大于恋爱中,会进一步挤压林早就习惯的消费水平,就算林完全脱胎换骨,愿意为夏这个美人儿放弃物质,那就能保证夏也完全熄灭消费主义的渴望吗?夏家虽比不上林家,可她家也毕竟曾经殷实过,尤其从她最后以死获取三十万的精明策划能看得出来,夏终究会扑向消费主义的征途,不过是早晚而已。“深刻的焦虑和恐慌的围困下,永恒和延迟满足的美感不再是追求的方向。人们选择了各种见效快的消费,恣意享受当下的愉悦生活。自我满足成为第一要紧事,其他任何事物都不能与之相提并论。”

消费主义膨胀的必然结果,就是原本乡土家庭的衰落。乡土社会中的家里关系是复杂且庞大的,宗族伦理对家族拥有绝对的控制和管理权力。宗族之间有不可理喻和不近人情的纲常伦理,但同时也拥有着不可推卸和小觑的责任与道德。随着乡土中国转变,宗族分裂为越来越小的家庭单位,人际关系扩大,以牺牲人情为代价。我们与越来越多的人熟识,但与我们保持亲密的人却屈指可数。大家庭解散,小家庭团结,曾是现代文明推进的一个过渡。但当消费欲望远远大于物质基础之后,个人地位和身份的认同已经不需要依靠家庭,换句话来说,无法依靠。当家庭无法在物质上继续满足其日益膨胀的消费欲望之后,就可以被轻易舍弃。“身份——唯一的和独特的——只有在每个人购买的东西中才能获得,并只有通过购物才能对它加以控制,人们通过投降而获得独立性。”家庭不再不是身份获取的必要条件,消费才是。

《碧色泪》中的大儿子何入海,不是老何亲生的,这个身份的设置存在某些隐喻,血脉在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已然不重要。就连老何一直期盼的女儿何晴晴,在小说中除了出生之前被反复渲染之外,出生之后被提及的次数倒是少之又少,在家庭中应有的角色是缺失的,而恰恰是她,却在消费主义的浪潮中获取最多,这就说明出生越晚的孩子,越新的乡村青年,对乡村和土地的纽带关系就越脆弱。何入海和何晴晴就是典型的远离原生家庭关系,以个体身份进入城市的代表,追求高度消费水平,从而获得全新的社会身份。只有对原生家庭关系剥离得越干净,就越能尽快换上新身份。

《明月怆》在诉说乡村文明衰落的过程中也直接呈现了旧家庭分崩离析的结局。云千山的妻子、大儿子、小儿子、徒弟以及孙子都不理解他,也日渐远离他。云千山是在坚守祖宗留下的拳法,更是在无意识中想要以祖传拳法维系家族纽带。“大儿子早在城里开了个小饭馆,一年难回几次家,肚子都隆起富态的弧度,小时候那点儿功夫,早就像撂荒的土地,荒草丛生了”,“他最器重的小儿子,也对他晚上要求练一遍拳法的提议表现得越来越不耐烦,说急了,青筋暴起,大眼珠子瞪着他,质问道,你说,练它有什么用”,小儿子不愿意留在乡村,必须要去往城市,就算手指被机器斩断,只要获得相应赔偿,就可以实现更高的消费水平,拥有城市的普通婚姻。

云千山在消费主义语境下也无法自处,“他和两个徒弟去县城的小广场表演。四面八方通背拳,原是出于为了应战,并不具有多少流行表演观赏性,远不如做促销那边几个小姑娘露露胳膊踢踢腿扭扭屁股吸引观众,卖力打了一通,抱拳施礼,观者寥寥,云千山寂寞之感顿生。无奈之下,只有一再表演他的铁档功,”“但是路人往往买椟还珠,对拳法没有什么兴趣,只是有一些重物击打裆部这怎么可以的猎奇而已。”面对消费主义猛烈强大的攻势,云千山也只能寂寞、尴尬、受尽屈辱、自我贬值和主动屈从。他表演的铁档功引来了地方和省电台的娱乐和体育节目的关注,以满足大众娱乐化消费的短暂性满足,后来,他又受雇去酒店演出“和那些小姐一样,被食客消遣,”女人被物化,云千山也被物化,不能幸免。小孙女云英好像是唯一肯定他崇拜他的人,这让他得到尊重,也看到了希望,他和孙女之间的血缘关系似乎可以抵抗消费主义的冷漠。但随着孙女的突然去世,云千山刚燃起的希望戛然而止。而孙女这场意外中也呈现了消费主义的残酷,家境深厚的少年可以理直气壮地用钱掩盖醉驾事实,云英的父亲从得失利益考虑,也同意接受对方提议,丢下一句“活着的人还要生活”,似乎在说云英能换得其他人的消费能力,何尝不是死得其所。

云英的离世是一场意外,但乡村旧家庭的散落却是必然结果。云千山的希望在云英,但云英毕竟还小,谁能确保她成长之路中不会在其他诱惑下改头换面,变得像她爸、像她二叔一样,最终离开爷爷,忘记拳法。

夏青苗的结局也是旧家庭散落结局的具象体现。夏青苗父亲被迫破产,她失去继续读书的资格。虽然暂且找了一份工作,但未婚先孕,又被心上人抛弃,不止如此,在怀孕期间又屡次被范忠营强奸,她是男人视角下女人物化的极端呈现,教育、女工、妻子、情人,她始终处于被支配,被凝视的地位。当她走投无路时,读者不免为她能想到精明的计划而感到庆幸,但在庆幸的同时,也是满腔苦涩,一个女人要靠死才能彻底脱离苦海,更悲哀的是,如果这场死亡并不能获得相应补偿,那就毫无价值。莽山后坡自挂枝头的女子看上去就没有夏青苗死的有价值,但那女子又何尝不是另一个夏青苗,怀着孩子,上吊自杀,以此脱离被物化的命运。两者的对比是物质消费的进化,夏青苗自己也知道,不能死的一文不值,选择紧要关头,让范忠营赔偿三十万。这三十万买了她的死,也买了全新的人生。从某种程度上说,夏青苗离开夏家,就等于夏青苗死了,这个小镇上永远没有这个人,她永远失去了回去的资格和理由。这种情节隐喻着年轻人彻底离开原生家庭,重新在城市获得新的人生,且不可逆。

夏青苗“死了”,回不去了,那其他还活着,并且拥有回去身份的人呢?

母亲的葬礼上,四个孩子再次聚齐,老大何入海升任科长,老二何流洋生意也渐至顺风顺水,幺妹何晴晴即将嫁给殷实的岭南本地郎。

只有葬礼才能给孩子们回去的理由,而他们回去的意义是什么?父母离世,原生家庭已经不存在,回去也不能重建原生家庭,不过是把从前彻底送进坟墓,完成分离仪式罢了。年轻人后期对消费的达成,是建立在前期对家人的盘剥之上,盘剥结束之后,家庭就没有保留的必要了,血脉和亲情没有成为不可割舍的纽带,相反,是证明自己没有消费能力的耻辱,是提醒不能崇拜消费主义的回响。何母的葬礼宣告着传统乡村家庭彻底落幕,分崩离析,何家四兄妹接下来,奔向不同的地方,各自为战,为一层又一层的消费主义浪潮继续买单。

“河南小说二十家”之七:李知展研究

小说《红鬃烈马》的篇名蕴含着隐喻。当我们想起“红鬃烈马”的形象时,常会想到广阔的天地,想到红鬃烈马在广阔天地中奔跑的畅快;“红鬃烈马”这一形象成为文学意象时,它时常指向自由。《红鬃烈马》里渴求自由的,是豫东小城的人们,他们是陆卫平、何秀英、夏青苗、刘小个、林志良……在这个被命名为“庸城”的地方,他们的肉身是弱小的,更是沉重的。他们渴求自由,却无往不在限制之中。他们渴求爱,在挣扎、妥协和放弃中渴求救赎。困厄时常离他们很近,如影随形,最终成为他们肉身与灵魂的一部分;命运之于他们,时常是压迫性的,他们甚少得到命运的眷顾。这些人当中,好些是女性,“烈马”注定是要反抗的,女性如何反抗其命运,是这部小说重要的书写内容。小说以庸城作为主要的叙事空间,“此处地属豫东,祖传大面积的贫穷,以及少量的流氓、英雄,此外,还批量出产美貌的女孩和廉价优质的小麦”。这是小说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设定,是众多女性的生存背景。在这一背景下,“乡村的女性,一生漫漫如修罗场,成长、婚姻、生育、持家,哪一件不是血泪斑斑”。

若是把视野放宽一些,会发现《红鬃烈马》所讲述的故事主要是在乡土世界中展开的。这里头有小县城的生活,有小镇的生活,也有乡村的生活。这篇小说,并没有很清晰地标明故事时间,可是能看出所写的是相对接近当下的故事。在当代中国,随着经济的加速发展,乡村、小镇与小县城也在急剧发生变化。但不同地方的状况,是截然不同的,不可化约而论。《红鬃烈马》所描述的是一个呈固化状态的世界。这里的人们渴求改变,却甚少能改变。陆卫平因为“恶父”陆四清的存在,从小就磨炼出隐忍的性格,他渴求成长,渴望变得强大,期望能够靠自己的力量保护被父亲长期欺凌的母亲。李知展在《红鬃烈马》的前半部分对陆卫平这个人物的塑造是颇为成功的,完全立得起来。其中写陆卫平哭的姿态,写他吃糖的状态,写他保护被调戏的母亲时的语言与行动,都很好地彰显了属于陆卫平的性格和意志,并且,这种意志是强大的。可是这个好的开端,并没有延续到故事的结束。陆卫平的意志,到底还是逐渐被消解了。在欲望的驱使下,他偷窥;在无奈之下,他参与杀父;在更无奈的境况中,他参与合谋诈骗。表面看来,通过这些行动,他完成了复仇,摆脱了困境,而实际上,他很可能从此难以走出内心的牢笼。夏青苗也同样如此。她生在一个小康之家,却因为恶毒的陆四清一把火烧了她家的店而让她整个家庭从此陷入穷困。虽然她的父亲夏长林为重振家业而做过无数的努力,但是这个家庭从此就是一蹶不振。夏青苗也有过许多努力,在学业、爱情等许多方面都有过自己的追求,也希望能为重振家业而出一份力、尽一份心。很不幸的是,她不单没能够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还一步一步地落入范忠营的控制之中。这样的人物,类似的遭遇,在《红鬃烈马》里着实不少。

在叙事上,《红鬃烈马》采取了一种戏剧式或电影式的叙事手法:一人一幕,角色逐一登场,以对主要人物的描写为依托带出故事。它讲述故事的方式,多少让我想起贾樟柯的电影。李知展非常擅长人物描写,文字带着乡土文学作品少见的古典韵味。在以人物描写作为叙事依托的同时,小说的故事、情节偏重在人物的行动中递进、深化与积累。李知展也并没有完全放弃时间向度上的叙事,而是每个章节都有顺序地推进,巧妙地安排倒叙与插叙。就小说的叙事结构而言,显然有一种戏剧性的表达。小说的结尾也出现了戏剧性的逆转,既出人意表,又在情理之中,非常准确地击中了现代戏剧/影视的“反转”要点。《红鬃烈马》的情节冲突也是密集的,这同样使得它显得非常戏剧化或剧本化。小说中强烈的冲突,和人物的存在状态是吻合的。尤其是结尾部分,夏青苗反抗范忠营对她的控制的一系列举动,便是典型的戏剧性情节,是夏青苗不得不谋求绝处逢生的时刻。当夏青苗运用自身的智慧做出反抗时,她身上体现出了烈马般的性格,这也符合小说的主题设定。李知展运用戏剧化的手法来表现小说的人物和内容,这可以说是乡土小说的一种新尝试。

《红鬃烈马》写到了很多人的困境,命运对他们是如此不眷顾,他们的遭遇,令人感到唏嘘。而与人物的困境相连,小说似乎也存在着一种困境。小说里柔弱的刘小个忍无可忍,杀了陆四清;夏青苗与陆卫平合谋,讹了范忠营。这是小说里的一大逆转,是很戏剧化的表现。而这样的情节安排的困境在于:这些人物的行动,都是以暴易暴式的;他们本来是受害者,在反抗与挣扎中,却也成了施害者。在挣扎的顶端,反抗的正义就崩塌了。他们渴求爱、渴求自由、渴求尊严,然而,这些渴求,并没有体现出一种相应的强大的意志。若无强大的意志作为基础,并且付诸恰切的行动,对爱、尊严和自由的渴求很难发出应有的光芒。这是现实的难题,也是文艺作品中的难题。如何处理人物爆发式的冲突,如何写出绝望中的希望,这对写作者来说,是一大考验。

我猜想,李知展在写作《红鬃烈马》时应是带着困惑的。他是一个有乡土生活经验的作家,虽然他如今生活在城市里,但乡土上的现实,从未和他真正切断。乡土世界中的困厄、情义的衰败、功利的盛行,是让他感到心寒感到痛苦的——顺便说一句,“寒郁”曾是他的笔名。爱、自由与救赎,这是他渴望赋予人物的超越性力量。在《孤步岩的黄昏 》等作品中,他就表达过对幸福、自由和爱的向往。而现在,面对新的现实,爱、自由与救赎如何实现,李知展有了新的困惑。显然,目标虽有,道路却无。

这样的困难时刻,正是作家显示其主体性的时刻,也是小说显现其重要意义的时刻。正是因为现实的残酷与无奈,我们才需要文学,才需要小说。如果读者在小说中看到了苦难,却看不到真正的救赎或是救赎的可能,那么小说就只是再现人物的苦难,而没有发挥小说应有的启示作用。小说家不一定要为克服苦难找到出路,找到解决的办法,但是,始终强调信念的意义,相信人能被打败但不能被消灭,对于文学作品来说也许是至关重要的。《飘》里面的斯嘉丽,其实也没有成功,但坚定不移的信念贯穿了整部作品。

当此时刻,我还想起詹姆斯·伍德在谈到现实主义写作时,曾认为现实主义不能仅仅做到逼真,仅仅做到很像生活,或者同生活一样,而是要具有一种“生活性”:页面上的生活,被最高的艺术带往不同可能的生活。《红鬃烈马》可能存在的风险在于,它受制于单一的命运决定论或地域决定论,认为道路是唯一的,认为“不同可能的生活”是不可能的。而事实上,现实未必如此单一。既写出恶的可恶与可怕,又让人对种种形式的恶有所警惕,不失对善的向往;既写出绝望的深,也写出希望的坚韧——这在写作中,也是可能的。

虽然如此,面对《红鬃烈马》,我还是想强调:这是一部有所创造的作品,因为它直面了现实的很多新变,也在写作的意义上探求新变。李知展是一位有能力去创造的作家。创造很少是戏剧性地以突然的形式发生的,而经常有一个渐变的过程。这个过程时常伴随着错误与迂回,还可能产生新的问题并要求着对新问题的思考和克服,然后才能一点点接近目标——比如詹姆斯·伍德所说的“最高的艺术”。创造和探求,也不都是在一部作品中就能完成的。从《孤步岩的黄昏 》到《红鬃烈马》,李知展的文学世界显然在扩大,在变得丰厚。他的努力并没有白费。

选自2021年第9期《中国作家》。

“河南小说二十家”之七:李知展研究

“作家”在我心目中一直是个很重的词。我浅薄的理解,它不应是一份职业不是一个称谓,更多的是一种道义和责任。这十余年里,写了200万字,从不敢称自己为作家,只是一个稍微勤恳的习作者罢了。经历了年轻时虚荣和猛烈的写作,开始慢慢步入中年的沉缓,十年来,生活上几经变迁,空间上从豫东到岭南,不曾间断的,是写作。写了十年,就像一场漫长的暗恋,不再那么一腔孤勇和躁动,站在35岁的分界上回顾和探望,仍然觉得,文学,是我的信仰,是我生命里的光。

豫东永城的东北向,是古芒砀,地图上苏鲁豫皖交界的针尖之地,曾咬牙切齿要逃离的地方,却是浪荡得再远也挣不掉的所谓故乡。此地有一条寻常小河,地名于是也就简约的叫为:条河,广袤的华北平原上再普通不过的一条河罢了。河水路过村子,懒懒地睡了一会儿,便泊成了一汪湖,因极清澈,形状似雪花,人们便叫它雪湖……条河、雪湖、莽山,是我写豫东方寸之地故事里常出现的名字,而事实上,既没有河,也没有湖,都是小说家言,只一座低矮浑浊的旱山,在小说里化名为莽山。

生长在这样的乡村,如无意外,你一眼可以看尽荒凉贫乏的命运。一把秧苗,走过刘邦斩蛇的汉走过梁园夜宴的好月亮走过炀帝经由此地下江南的七宝楼船走过群雄逐鹿的隋唐,却始终走不出四季轮回的手掌,祖祖辈辈勤勤恳恳,也仅能勉强维持一代代地延续。小时,我常放牧几只羊,任它们去吃草,而我倚靠在某个年代久远到湮灭不可考的坟包前,吃挖来的茅草根或者叼一根狗尾巴草,呆呆地,看云。风吹过来,太阳落下的方向,是我们李家的祖坟,不用去看,那些按辈分依次排开的坟冢便了然于心。活着,他们一辈子端着碗吃饭,死了,碗扣过来,压在他们上身上,成了一个个覆碗般的坟。没有意外。我常想,他们在世上生龙活虎的时候,是否像我一样,对这土黄的一切感到厌倦,而生出奔逃之心?

然后,叛逆而倔强的瘦削少年在打工潮的裹挟下,在城市的底层四处辗转,吃了苦头,经了世事,血脉里激烈动荡的河流越过了青春期执拗狭窄的关口,抵达开阔平坦之后,水流已经平缓下来。我已平心静气,就如村子里的一棵茅草、一块石子。祖父去世那一年,我从漂泊的远方赶来,面对坟头跪下。那一刻,我悲哀地流下泪来,不管逃得再远,那一种冥冥中血脉的牵连,在跪下的那一刻,依然感受到那份土地深处的呼唤……我心说,好吧,故乡,我们握手言和,都不计较了,你终究是我的生死之所。翻来覆去,我还得写你,时至今日,写到豫东故事,仍是我最动情的部分。

后来,常有人问谁对你的写作有影响,和他们不同,一被问到,总要列举一些加缪、博尔赫斯、卡夫卡之类的大师,我热爱的是汉字。我希望影响我的是诗经楚辞汉赋唐诗宋词这一脉馨香,但其实也不是。在对一个写作者价值观、审美观会有影响的敏感的少年时代,我读不到这些,因为整个乡下找不到几册像样的文学书。唯一能指望的只是语文书上那些名垂千古的篇目,流通最广的那些诗词,来完成语言上的认亲。好在这些篇也够了,它们抑扬的韵律和美好的口感,喂养了我最初对于审美的饥渴。

外出打工后,浪荡过许多地方。做过保安、配货员、码头搬运、建筑工等等,辗转多处,武汉、厦门、苏州、运城、郑州、深圳、东莞……刚一开始,在一家建筑工地上做小工,白天提灰、扛水泥,晚上,在床上支着几块砖头躲在蚊帐里看书。因为年轻,并不觉得苦。同事们问看的什么书,每次都尴尬回一句,武侠小说,或者是黄色小说,他们闻言抢过来也看,但看了几眼便知上当,就又掷还给我。稍后在一家酒店后厨做工,每天的工作除了和服务员调情不需要我,之外所有打杂的活计,譬如倒垃圾、洗工衣、传菜、淘洗、清理后厨、给厨师买烟,等等,都是我的。早上,先来到后厨把灶火引燃,把各种肉菜清点好,根据当天的需要,把鸡鸭鱼肉剁成块。那半年里,无法计算有多少鸡鸭鱼在我刀下被“碎尸万段”。每天我握着它们解冻后冰凉而柔软的身体,就像握着另一个自己,特别是鱼,它们一直睁着天真和空洞的眼睛,显得特别无辜,我在砧板上剁它们,心想,是否也有一种冥冥的主宰把我们搁置在命运的砧板上慢慢地剁……鱼看着我,我看着鱼,长久地看着。

依旧改不了看书的毛病。很小心把书放在储藏室的夹缝里,趁中午休息的时候关上门看一会儿。这种感觉很好,虽然面对的是一堆堆钳子、扳子、工具、拖把等杂物,打开书,这一会儿这方小天地都是我的了。一本书就如一个世界,超越这狭窄的现实空间和逼仄灰暗的人生,看到翩跹的蝴蝶,闻到芬芳的花香……小说看得多了,心里便也痒痒着,要动手来写。开始完全不知道门路,一上来就弄长篇,其实也不不知什么是长篇,只觉有很多话要说,半年下来,在公园里在床板上,足写了二十多万字,现在看来,全是废料。但当时那种情感是真挚的。

十六七岁的少年下学出来辗转漂泊,在最底层的人世间打转,我深陷在生存的各种泥淖和夹缝里,曾看不到一点微弱的希望。在绝望的日子里,我写了许多,写希望也写绝望。绝望有多深,希望就有多强烈。常常是一点点温情,足以让我持续念记和感动。正如评论家张艳梅老师所说,温暖构成了我最初的小说底色。因陷入人生的寒凉,我首先需要用笔尖虚构的温暖来慰藉自己。现在看来,这一批故事温暖语言诗意的小说当然存在着许多问题,韵味有余而力量不足,过度重视语言而以辞害意。但它们对我而言仍是重要的,藉由写作,对那些人那些事,我思考着、讲述着,用安静的心写着干净的文字,并以柔韧的心去感受命运的恩威并施。

这么一路磕磕绊绊地写了下来,慢慢到了自觉阶段,此时,最直接的写作动力无非是想写出好的小说。我的理解,好的小说,无非世道人心,所谓“好诗不过近人情”。至于拙作经常被人贴上的“诗味”的标签,可能是说语言和小说的意蕴指向,这当然是很高的要求,力有不逮,心向往之。如果说有什么来源的话,可能于对汉语言病态般的迷恋有关,一路诗经离骚司马迁庾信杜甫黄景仁废名等等这么读下来,你常常忍不住感叹,汉字真是美(这美里当然包括风骨、悲慨、激扬、哀婉、亮丽等等),可以写出很美的东西来。作为汉字的使用者,我愿意做一个敏锐的感受者,尽量每个字准确地传达出来。

十年里,发表了两个小长篇,不止六七十个中短篇,常常觉得羞愧,一是没写出什么名堂,一是确实写得有点多了。其实也没那么勤奋,无非是无聊之人,工作家庭之外,除了阅读和写作,也没其他爱好。不知以后能写到什么样子,但写作已如同宿命,我会继续在虚构里穿行,试图理解厮守着卑微而甜美的人们,并诠释其中盘根错节的爱恨。或者正如有人评价安德烈·莫洛亚所说:作者一生笔耕不辍,精进艺事,认为“艺术乃是一种努力,于真实世界之外,创造一个更合乎人性的天地”。

莽山、雪湖、条河就是现实地理之外,我虚构的豫东之地,它那么小,却又辽阔无比,在这里,我可以安放全世界的人和故事,安放所有人性的幽暗和灿烂,安放此生我对小说的求索。下个十年,努力写得少一点、好一点,希望再写几个十年,这些虚构的地名和我,或有光照进来,面目逐渐清晰。

原载2022年第11期《快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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